1 艮下巽上。渐:女归吉,利贞。

2 〈渐者,渐进之卦也。「止而巽」,以斯适进,渐进者也。以止巽为进,故「女归吉」也。进而用正,故「利贞」也。〉

3 [疏]正义曰:「渐」者,不速之名也。凡物有变移,徐而不速,谓之渐也。「女归吉」者,归嫁也。女人生有外成之义,以夫为家,故谓嫁曰「归」也。妇人之嫁,备礼乃动,故渐之所施,吉在女嫁,故曰「女归吉」也。「利贞」者,女归有渐,得礼之正,故曰「利贞」也。

4 《彖》曰:渐,之进也。

5 〈之于进也。〉

6 [疏]正义曰:释卦名也。渐是徐动之名,不当进退,但卦所名「渐」,是「之于进」也。

7 「女归吉」也。进得位,往有功也。进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其位刚,得中也。

8 〈以渐进得位也。〉

9 [疏]「女归吉也」至「得中也」。○正义曰:「女归吉也」者,渐渐而进之,施于人事,是女归之吉也。「进得位,往有功也,进以正,可以正邦也」者,此就九五得位刚中释「利贞」也。言进而得于贵位,是「往而有功」也。以六二适九五,是进而以正。身既得正,「可以正邦」也。「其位刚得中」者,此卦爻皆得位,上言进得位,嫌是兼二、三、四等,故特言「刚得中」,以明得位言,言唯是九五也。

10 止而巽,动不穷也。

11 [疏]正义曰:此就二体广明渐进之美也。止不为暴,巽能用谦,以斯适进,物无违拒,故能渐而动,进不有困穷也。

12 《象》曰:山上有木,渐,君子以居贤德善俗。

13 〈贤德以止巽则居,风俗以止巽乃善。〉

14 [疏]正义曰:「山上有木,渐」者,木生山上,因山而高,非是从下忽高,故是渐义也。「君子以居贤德善俗」者,夫止而巽者,渐之美也。君子求贤得使居位,化风俗使清善,皆须文德谦下,渐以进之。若以卒暴威刑,物不从矣。

15 初六:鸿渐于干,小子厉,有言,无咎。

16 〈鸿,水鸟也。适进之义,始于下而升者也,故以鸿为喻之。又皆以进而履之为义焉,始进而位乎穷下,又无其应。若履于干,危不可以安也。始进而未得其位,则困于小子,穷于谤言,故曰「小子厉有言」也。困于小子谗谀之言,未伤君子之义,故曰「无咎」也。〉

17 [疏]「初六鸿渐」至「无咎」。正义曰:「鸿渐于干」者,鸿,水鸟也。干,水涯也。渐进之道,自下升高,故取譬。鸿飞,自下而上也。初之始进,未得禄位,上无应援,体又穷下,若鸿之进于河之干,不得安宁也,故曰「鸿渐于干」也。「小子厉有言,无咎」者,始进末得显位,易致凌辱,则是危于小子,而被毁于谤言,故曰「小子厉有言」。小人之言,「未伤君子之义」,故曰「无咎」也。

18 《象》曰:「小子」之厉,义无咎也。

19 [疏]正义曰:「义无咎」者,备如《经》释。

20 六二:鸿渐于磐,饮食衎衎,吉。

21 〈磐,山石之安者也。进而得位,居中而应,本无禄养,进而得之,其为欢乐,愿莫先焉。〉

22 [疏]「六二鸿渐」至「衎衎吉」。○正义曰:磐,山石之安者也。衎衎,乐也。六二「进而得位,居中而应」,得河安之地,故曰「鸿渐于磐」。既得可安之地,所以「饮食衎衎」然,乐而获吉福也,故曰「鸿渐于磐,饮食衎衎吉」也。○注「磐,山石之安者也」。○正义曰:马季良云:「山中石磐纡,故称磐也」。鸿是水鸟,非是集于山石陵陆之禽,而爻辞以此言「鸿渐」者,盖渐之为义,渐渐之于高,故取山石陵陆,以应渐高之义,不复系水鸟也。

23 《象》曰:「饮食衎衎」,不素饱也。

24 [疏]正义曰:「不素饱」者,素,故也,故无禄养,今日得之,故「愿莫先焉」。

25 九三:鸿渐于陆。夫征不复,妇孕不育,凶。利御寇。

26 〈陆,高之顶也。进而之陆,与四相得,不能复反者也。「夫征不复」,乐于邪配,则妇亦不能执贞矣。非夫而孕故不育也。三本艮体而弃乎群丑,与四相得,遂乃不反,至使妇孕不育,,贪进忘旧,凶之道也。异体合好,顺而相保,物莫能间,故「利御寇」也。 〉

27 [疏]「九三鸿渐于陆」至「利御寇」。○正义曰:「鸿渐于陆,夫征不复,妇孕不育,凶」者,陆,高之顶也。九三居下体之上,是进而得高之象,故曰「鸿渐于陆」也。进而之陆,无应于上,与四相比,四亦无应,近而相得。三本是艮体,与初二相同一家,弃其群类,而与四合,好即是夫征而不反复也。夫既乐于邪配,妻亦不能保其贞。非夫而孕,故「不育」也。「见利忘义,贪进忘旧,凶之道也」,故曰「夫征不复,妇孕不育,凶」也。「利御寇」者,异体合好,恐有寇难离间之者,然和比相顺,其相保安,物莫能间,故曰「利用御寇」也。○注「陆,高之顶也」。○正义曰:「陆,高之顶也」者,《尔雅》云「高平曰陆」,故曰「高之顶」也。

28 《象》曰:「夫征不复」,离群丑也。「妇孕不育」,失其道也。「利用御寇」,顺相保也。

29 [疏]正义曰:「离群丑」者,丑,类也。言三与初二,虽有阴阳之殊,同体《艮卦》,故谓之「群丑」也。「失其道也」者,非夫而孕,孕而不育,失道故也。「顺相保也」者,谓四以阴乘阳,嫌其非顺,然好合相得,和比相安,故曰「顺相保也」。

30 六四:鸿渐于木。或得其桷,无咎。

31 〈鸟而之木,得其宜也。「或得其桷」,遇安栖也。虽乘于刚,志相得也。〉

32 [疏]正义曰:「鸿渐于木」者,「鸟而之木,得其宜也」。六四进而得位,故曰「鸿渐于木」也。「或得其桷无咎」者,桷,榱也。之木而遇堪为桷之枝,取其易直可安也。六四与五相得,顺而相保,故曰「或得其桷」。既与相得,无乘刚之咎,故曰「无咎」。

33 《象》曰:「或得其桷」,顺以巽也。

34 [疏]正义曰:「顺以巽也」者,言四虽乘三体,巽而附下,三虽被乘,上顺而相保,所以六四得其安栖,犹「顺以巽也」。

35 九五:鸿渐于陵。妇三岁不孕,终莫之胜,吉。

36 〈陵,次陆者也。进得中位,而膈乎三四,不得与其应合,故「妇三岁不孕」也。各履正而居中,三四不能久塞其涂者也。不过三岁,必得所愿矣。进以正邦,三年有成,成则道济,故不过三岁也。〉

37 [疏]「九五鸿渐于陵」至「终莫之胜吉」。○正义曰:「鸿渐于陵」者,陵,次陆者也。九五进于中位,处于尊高,故曰「鸿渐于陵」。「妇三岁不孕」者,有应在二而隔乎三、四,不得与其应合,是二、五情意,徒相感说,而隔碍不交,故曰「妇三岁不孕」也。「终莫之胜,吉」者,然二与五合,各履正而居中,三、四不能久塞其路,终得遂其所怀,故曰「终莫之胜,吉」也。○注「进以正邦」至「不过三岁」。○正义曰:「进以正邦,三年有成」者,九五居尊得位,故曰「进以正邦」也。三年有成,则三、四不敢塞其路,故曰「不过三岁」也。

38 《象》曰:「终莫之胜,吉」,得所愿也。

39 [疏]正义曰:「得所愿也」者,所愿在于与二合好,既各履中正,无能胜之,故终得其所愿也。

40 上九:鸿渐于陆。其羽可用为仪,吉。

41 〈进处高絜,不累于位,无物可以屈其心而乱其志。峨峨清远,仪可贵也,故曰「其羽可用为仪,吉」。〉

42 [疏]正义曰:「鸿渐于陆」者,上九与三皆处卦上,故并称「陆」。上九最居上极,是「进处高洁」,故曰「鸿渐于陆」也。「其羽可用为仪,吉」者,然居无位之地,是「不累于位」者也。处高而能不以位自累,则其羽可用为物之仪表,可贵可法也,故曰「其羽可用为仪,吉也」。必言「羽」者,既以鸿明渐,故用羽表仪也。

43 《象》曰:「其羽可用为仪,吉」,不可乱也。

44 [疏]正义曰:「不可乱也」者,「进处高洁,不累于位」,无物可以乱其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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